签劳动合同后辞职
签劳动合同后辞职1 签劳动合同后辞职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即可离职,试用期后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
有两种涉及到违约金的情况:
1、合同中约定的专项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约定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试用期离职是不能扣违约金的。【签订劳动合同后辞职】关于违约金问题
我现在在一家台资企业工作,05年签订的合同要到09年1月才到期。当时合同约定违约金53k。现在我找到了新工作,想辞职,但却不知道合同中的违约金在新《劳动合同法》执行期间还需不需要交纳?
天涯里面我看到有很多人在讨论这个问题,不过都没有比较准确的解释。不知道有没有哪位朋友经历过这样的事情。结果如何,可以出面说明一下!
中顾网律师: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关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协商是过程,一致是结果。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既可用人单位动议,也可劳动者动议
一方当事人采取***、威胁等手段强制对方,则解除无效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规定向劳动者提 ……此处隐藏4374个字……。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三、辞职需要赔偿公司损失吗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予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留置在原用人单位;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劳动保险、不能办理出国政审手续、影响技术职称评定、不能进一步求学深造和丧失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机会。所以,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