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终止劳动合同9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终止劳动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终止劳动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于 年月日入职本公司,乙方于20xx年月日书面向公司提出辞工。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书面申请(辞工书),双方自年月日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二、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大写:万仟佰拾元),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补偿,此补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乙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其它费用。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双方不存在其它权利义务关系,除本协议约定的补偿及相关费用外,双方互相不存在补偿或赔偿事宜。
四、双方同意无论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任何权利义务问题,自本协议签订后放弃向对方提起投诉、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五、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补偿差额的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时间: 年月日 时间:年月日
收款 ……此处隐藏3773个字……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
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占企业职
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
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辞职、辞退、开除等)。